集团派驻(出)纪检监察员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但作为集团派驻到子公司的纪检监察员,不仅仅代表集团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还应从服务、保障方面入手,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扎实有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一要围绕中心工作。派驻(出)纪检监察员要主动和被监督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 要尽快熟悉了解并掌握被监督单位主营业务工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等内容,理清监督检查的重点、关键内容,把监督执纪和主营业务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这是派驻(出)纪检监察员重要职责之一。一要强化警示教育,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全面贯彻落实现有的党风廉洁各项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通过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树立派驻(出)纪检监察员的威信。
三要坚持正人先正纪。派驻(出)纪检监察员从某种意义上算是“钦差大臣”,也在众多被监督者“监督”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员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防“灯下黑”。同时,要让派驻(出)单位的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绩和实际效果。有了成绩和效果,纪检监察员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得到认可。
四要坚持创新开展工作。派驻(出)纪检监察员要要换位思考。假设你是被监督对象,有可能在哪方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的思考及组织开展工作。要学习新方法。注重向他人、书本、网络学习,成熟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拿过来直接用,在使用过程中不断优化,进而固化,形成自己独到的工作方法。要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很多问题,创新工作举措。
五要做好服务保障。派驻(出)纪检监察员要懂经营业务,积极为派驻(出)单位建言献策,提供“增值”服务,推进企业经营发展。派驻(出)纪检监察员要成为集团和派驻单位之间的“桥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推进集团与子公司协同发展。派驻(出)纪检监察员要保护好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经营业态。
(纪检监察室 何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