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绵阳召开了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启动区1号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或报备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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