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招标投标监督是依法管理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手段。通过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使人们从被动服从法律法规,变成自觉地执行、有意识的运用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促进廉洁从业,促进招投标活动依法依纪、健康、有序发展。
我在工作中,多次参与高新建设、集团本部招投标。在这个过程中,我感触颇深。监督过程过于形式化,无法起到真正监督的作用。国有企业的招投标监督,主要是企业纪检监察室与法律、审计、工程、财务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督。随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要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任务中心,理清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管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发挥好纪检监察在招投标中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作用。
在招投标活动监督中,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要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意识,全面提高监督能力,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一是树立监督就是服务意识。协助招标人把握好“公平、公正、公开”关,依法实施招投标全过程监督,规范招投标工作的秩序,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要坚持原则,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应力戒走形式、摆样子,仅停留在到开标、评标现场看一看、听一听,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形成合力,全面监督。与法律、审计、工程、财务等有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解决和处理好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监督要全面、到位,防止顾此失彼,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督,还要加强自我监督。要严肃法纪,提高执行力。只有坚持原则,严肃法纪,增强法规制度的刚性、严肃性,提高执行力,才能真正把招投标中的有关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纪检监察员 赵豆豆)